在生活中,當事人離婚時,如果發(fā)現(xiàn)結婚證丟了可以離婚嗎?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呢?
一、結婚證丟了可以離婚嗎
1、夫妻雙方進行過結婚登記,但如果結婚證書丟失,可以重新發(fā)行結婚登記。
(1)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中,如果丟失了結婚證明書,當事人必須提供丟失結婚證明書的書面聲明?;橐龅怯洐C關可以根據(jù)另一份結婚證書進行離婚登記。
(2)如果兩本結婚證書丟失,當事人不僅需要提供丟失結婚證書的書面聲明,還需要檢查文件專用印鑒的結婚登記文件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jù)當事人提供的資料進行離婚登記。
二、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考慮協(xié)商離婚。對方主張不同意,只能通過訴訟達到離婚的目的。的確,起訴離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了解之后其實也不是很復雜。法院不能一起訴就判決離婚。相反,另一方主張不同意離婚,不允許離婚。
根據(jù)《婚姻法》第32條規(guī)定,如果男女方要求離婚,可以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必須調停。感情確實破裂,調停無效,必須允許離婚。這個規(guī)定,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后,是否允許離婚,不是另一方同意離婚,而是法院根據(jù)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實破裂,調停是否無效。
法院判決離婚,看雙方夫妻感情是否確實破裂。感情是否破裂,需要當事人提供證據(jù)。因此,作為原告,必須盡量提供證明雙方感情不好的證據(jù)。
此外,即使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也可以在六個月后再次起訴。最終,法院會判決離婚。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在立案日起6個月內審理。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可以由本院院長批準,延長6個月,如果需要延長,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批準。采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