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遭受家庭暴力,想離婚,如果雙方自愿離婚,可以協商簽署離婚協議,共同辦理離婚登記,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調解無效,認定雙方關系破裂,法院將允許雙方離婚。

一、如何在家庭暴力中離婚。
1.一方遭受家庭暴力,想離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
(1)協議離婚。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協商簽訂離婚協議,共同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調解無效,認定雙方關系破裂,法院將允許雙方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協議離婚
二、如何處理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可向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村民、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尋求幫助。有關單位應當在收到家庭暴力投訴后給予幫助。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起訴人民法院。
3.單位.個人發(fā)現家庭暴力,有權及時勸阻。

4.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居民.村民.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應當對報告人的信息保密。
5.接到家庭暴力報告后,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報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yī)。鑒定傷害。
6.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家庭暴力而受到嚴重傷害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在臨時庇護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根據民法典,一方遭受家庭暴力,想離婚,如果雙方自愿離婚,可以協商離婚協議,共同離婚登記,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調解無效,雙方關系破裂,法院將允許雙方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