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guī)定的婚姻自由是當事人在婚姻關系中享有完全自主性的一項基本權利。夫妻自治,是指公民有權自行決定其婚姻狀況,不受他人非法干涉。那婚姻自主與婚姻自由的區(qū)別在哪里?以下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許多人將婚姻自主與婚姻自由混為一談,那么,婚姻自主與婚姻自由又有何不同?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婚姻自主。
夫妻自治,一般是指公民對其婚姻狀況自主決定,不受他人非法干預的權利。對婚姻自由的一切侵犯,無論其形式如何,也不論其與當事人的關系如何,無論是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還是任何其他人,均構成對婚姻自主權的侵犯。
結婚自主權與婚姻自由有何不同?
二、婚姻自由是什么。
結婚自由是指婚姻雙方根據法律規(guī)定決定自己婚姻生活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強迫或干涉。
這就說明了其兩個特點:一是婚姻自由法賦予人們的一種權利,任何人不得強制或干預;二是行使婚姻自由必須遵守法律。
婚前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
1、婚姻自由指締結婚姻關系的自由。其主要表現(xiàn)是結不結婚,與誰結婚,完全由當事人作主,沒有其他人可以強迫或干預。
2、離婚自由是指婚姻關系被解除的自由?;橐鼋⒃趷矍榛A上,雙方自愿為條件。當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關系不能維持時,依法解除這一痛苦婚姻,是完全必要的。
3、結婚自由是普世權利,幾乎所有人均可行使;而并非所有人都享有離婚自由?;橐鲎杂墒腔橐鲎杂傻闹匾獌热莺突A,離婚自由是一個重要補充。兩者的結合,構成了婚姻自由的一個整體。
實行婚姻自由原則,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索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