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狀況證明是辦理結婚證的重要文件,也是本人婚姻狀況的最佳證明。結婚登記是一件正式的事,需要當事人走上正規(guī)的程序,才能完整地辦理婚姻狀況證明,從而更好地領取結婚證書。那結婚狀況證明要怎么辦?一起來看看!
婚姻狀況證明如何辦理
為辦理《婚育證明》的本市戶口人員,需提供多項必需材料:當事人的身份證,當事人近期的免冠照片,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當事人的戶口本,當事人子女身份證明。辦理《婚育證明》所需材料包括:當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明、當事人最近一張免冠照、當事人戶口所在地鎮(zhèn)級以上的出具的婚姻生育證明、當事人在本市的住所證明或穩(wěn)定的職業(yè)證明。
未婚的證明應該怎樣寫?
雙方姓名某某某,性別男/女,出生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戶口所在地某地。依據當事人的申請和陳述,查閱后婚姻登記處某一年某月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fā)現(xiàn)當事人有不符合未婚登記記錄。
此證明可表明該當事人目前在該注冊機構管轄范圍內無婚姻登記記錄。
出證機關:
某一年某天。
婚姻狀況證明不僅是對自己的婚姻做出了完美的證明,而且為辦理結婚證明提供了很多方便,所以在辦理婚姻狀況證明時,一定要仔細了解這些必要條件,這樣才能做得完美無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