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談談受害者愛上施害者的心理效應:斯德哥爾摩效應。有些人可能會問:受害者怎么會愛上施害者?
這種效應聽起來真的很荒謬,但現(xiàn)實往往很無情。有無數(shù)例子證明這種效果確實存在。斯德哥爾摩效應,又稱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又稱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征,是指罪犯對罪犯產(chǎn)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罪犯的情結。這種情緒導致受害者對受害者產(chǎn)生好感、依賴,甚至幫助受害者。
人質會對劫持者產(chǎn)生心理依賴。他們的生死控制在劫持者手中,劫持者讓他們活下來,他們不勝感激。他們和劫持者一起命運,把劫持者的未來當成自己的未來,把劫持者的安全當成自己的安全。所以他們采取了我們反對他們的態(tài)度,把救援者當成敵人。
一、斯德哥爾摩效應來自哪里?
讓我們把時間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犯罪記錄的罪犯在試圖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最大的銀行失敗后,劫持了四名銀行職員。警方僵持130小時后,因歹徒放棄而打破僵局。然而,事發(fā)后幾個月,四名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表現(xiàn)出同情。他們對警察采取敵對態(tài)度,拒絕在法庭上指控這些綁架者,甚至為他們籌集法律辯護資金。他們都說他們不討厭歹徒,因為歹徒不僅沒有傷害他們,還照顧他們,這讓他們感激不已。更何況,人質中的一個女職員甚至愛上了其中一個劫匪,并在服刑期間與他訂婚。
二、斯德哥爾摩效應的條件。
斯德哥爾摩效應的發(fā)生當然需要一定的條件。就拿人質來說,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就有可能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1.人質切實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并堅信劫持者擁有生死之權,而自己的命懸一線,隨時都有可能死亡。
2.劫持者一定會對人質施以小恩小惠,比如在他們生命垂危的時候,給他們一些水喝等等。它是最重要的條件。
3.嚴格控制人質思想,阻斷所有不利劫持者自身的信息。通常,人質長期與外界隔離,只與劫持者在一起。
4.人質感到無路可逃的絕望。
人類所能承受的恐懼是一個脆弱的底線。在人質遇到一個兇猛的匪徒,隨時都要取他的命時,人質會逐漸將生命權托付給兇徒。久而久之,不管是吃一口飯,喝一口水,甚至是每次呼吸,人質都會感到匪徒對他的寬容和慈悲。此時,他們便開始改變綁架自己的暴徒的感情,從最初的恐懼,逐漸圍繞著內(nèi)心的感激,進而變成了崇拜,最后人質也下意識地認為兇徒的安全,即自己的安全,這就是斯德哥爾摩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