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成為夫妻之后,最不可少的就是辦理結婚了,但是如何辦理結婚證相信是很多朋友不懂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一起看看如何領結婚證!
一,如何領結婚證
A.初審:審核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并詢問相關情況。
b.受理:雙方填寫《結婚登記申請聲明》(由登記機關提供)。
C.審查:審查《結婚登記申請聲明》等相關材料,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字并按指紋。
d.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登記,發(fā)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二,領證具體時間
1.大部分新人選擇在婚禮前6-12個月內(nèi)領證,領證后開始備婚。如果擔心婚禮期間感情破裂,也可以在婚后一周領證。
2.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登記處的工作時間是周一到周五,通常是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30。結婚只能在兩人一方戶籍所在地登記。
三,辦理需要的證件
(1)如果是集體戶口,復印自己的頁面,在派出所蓋章,然后領證。
(2)只有戶籍證明,帶身份證到派出所蓋章,然后到民政局登記結婚。
(3)未辦理落戶手續(xù)的,到派出所或相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證明材料,然后辦理結婚證。所以如何辦理結婚證你懂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