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真的嗎?在島上不斷爭論之后,臺灣省行政院終于卡住時間,通過了《同性婚姻法》草案。據(jù)臺灣省社2015,2月21日報道,臺灣當局行政院會議當天通過《司法院解釋實施法》第748號草案,規(guī)定島上18歲以上的同性伴侶可以建立同性婚姻月24日起實施。后續(xù)法案將送立院審議。,《同性婚姻專法》草案名稱定為《司法院解釋實施法》第748號,是島上第一部以《解釋憲案》為名的法案,以避免相當一致和反同爭議。
該法案的重點是讓同性婚姻擁有合法的財產(chǎn)繼承和醫(yī)療權,能夠收養(yǎng)血緣兒童,還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和義務。草案第二條規(guī)定,同的定義同性別二人,為經(jīng)營共同生活的目的,建立具有親密性和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系。草案規(guī)定,同性應當使用《民法通則》、《債務編制》等民法以外的法律法規(guī),關于配偶、夫妻、婚姻或者婚姻,以及配偶或者夫妻關系。
據(jù)臺灣省《聯(lián)合報》報道,2017年5月24日,臺灣省大法官解釋第748號稱,現(xiàn)行民法不保證同性永久結合,違反了《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和第七條平等權的規(guī)范,要求行政立法機關在兩年內修改或制定相關法律。
逾期未完成的,同性伴侶可按現(xiàn)行民法登記結婚。因此,臺灣省成為亞洲第一個法律保護同性的地區(qū)。對于下一代幸福聯(lián)盟發(fā)起愛家公投,要求將同性伴侶排除在民法婚姻之外,獲得765萬票同意。因此,行政院需要在3月前依法提出同性婚姻專法草案。臺灣媒體報道稱,由于21日是2月份的最后一次行政院會議,行政院必須在當天通過《同性婚姻法》草案,才能趕上3月1日前將草案送交立院的期限。
在此期間,挺同、反同團體對專法各有堅持。同方認為,專法應以婚姻為主要框架,權益得到實質性保護,包括以收養(yǎng)相關法律保護同性家庭親子關系、同性配偶民法繼承文章的配偶繼承權。反同組強烈要求婚姻二字不得入法,應稱為同性共同生活法。19日元宵節(jié)晚上,島上許多民間團體在行政院前發(fā)起了愛家、愛兒、慶祝元宵節(jié)千人提燈‘政院’繞行活動,以提燈籠繞行行政院周邊的方式表達了對同性法的反對,婚姻定義要維持一男一女的訴求,要求政院尊重公投結果,不要無視民意推同性。所以臺灣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