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還有效嗎?或許很多人對這個知識點都不懂,那么今天一定要跟著小編來看看,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一,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還有效嗎
1.總則第一條為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加強婚姻登記管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非法結婚行為,特制定本規(guī)定。
2.第七十七條單位或組織向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出具虛假證件或證明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予以沒收,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罰。
3.第8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guī)定進行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對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給予行政處罰,或者撤銷其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資格;對仍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應當撤銷其婚姻登記,收回婚姻登記證書。
4.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內(nèi)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當事人。
5.第6章附則;
第三條本條例規(guī)定的婚姻登記證書和婚姻關系明證,由國務院民政主管部門制定統(tǒng)一式樣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民政主管部門印制。
第三條當事人領取婚姻登記證書和婚姻關系證明書時,應當交納工作費用。工資標準由國務院民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規(guī)定適當?shù)南拗拼胧?,禁止結婚年齡以下者結婚。
第三條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jù)本條例的原則,結合當?shù)孛褡寤橐龅怯浌芾淼木唧w情況,制定具體辦法。
第三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橐龅怯洐n案管理辦法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務院批準,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民政總署發(fā)布之婚姻登記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