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關于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是什么時候施行,近來有不少人很疑惑,所以小編特意去收集了資料,今天我們就一起看看吧!
一,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是什么時候施行
第一條為規(guī)范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
婚姻登記檔案是指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再婚登記等事項時所形成的具有憑證作用的各種記錄。
第3條婚姻登記主管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并接受同級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指導。
第4條婚姻登記機關應執(zhí)行下列檔案工作。
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已完成的婚姻登記材料;
?、娼⒔∪黜椧?guī)章制度,保證婚姻登記檔案的完整性、完整性;
(三)運用科學的管理手段,提高婚姻登記檔案管理水平;
辦理查檔服務,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告知當事人婚姻登記檔案的存放地點;
辦理婚姻登記檔案的移交手續(xù)。
第5條辦理結婚登記(含復婚、補辦結婚登記,下同)所產(chǎn)生的資料應存檔保存。
?、妗痘橐龅怯浬暾垥坊颉堆a辦婚姻登記申請書》;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臺灣地區(qū)居民、海外僑民和外國人提交的有關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包括翻譯材料);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件(《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的,下同)復印件;
第五部分其他相關材料。
第6條下列辦理撤銷婚姻之材料,應存檔。
婚姻登記機關作出的解除婚姻關系的決定;
㈡《撤銷婚姻申請書》;
(三)當事人結婚證書原件;
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綁架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五份;
(六)其他相關資料。
第7條辦理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應檢附下列文件:
《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二)《離婚登記申請書》;
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的復印件;
㈡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書;
(五)當事人身份證明副本;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是什么時候施行自發(fā)布日就開始實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