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現(xiàn)在夫妻離婚的一大原因,如果一方有婚內(nèi)出軌,就是對婚姻的不忠,為此,今天先跟著小編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婚內(nèi)出軌法律怎么處理!
一,新婚姻法婚內(nèi)出軌法律怎么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發(fā)生家庭暴力行為;
(4)虐待.拋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失。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9條: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
法院裁定不允許離婚的案件,對當事人根據(j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當事人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并且單獨依本條規(guī)定提出賠償要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17條婚姻關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或雙方向?qū)Ψ教岢鲭x婚損害賠償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中的不忠,一般稱為“婚外情”,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夫妻不忠行為主要有三種,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指偶爾與婚外的行為。
有關通奸的法律后果:我國現(xiàn)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條所列舉的需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的過失行為中,并沒有把通奸列為無過錯原則,即對通奸行為一方提起的損害賠償主張,嚴格說是缺乏法律依據(jù)。實務上,法院一般會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進行分割,適當照顧無過錯方,也就是讓與他人通奸一方適當?shù)厣俜重敭a(chǎn)。
(2)同居:這一定義在最高法律司法解釋中被定義為“與婚姻以外的異性沒有以夫妻的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處?!?/p>
同住的法律后果: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了過失行為,犯罪人是罪魁禍首,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從理論上講,除少分或不分財產(chǎn)外,有可能對其個人財產(chǎn)進行補償。
(3)重婚:有配偶者與另一方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并且周圍的人也認為這是一種重婚罪;此外,明知另一方還有配偶為上述行為的,同樣構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