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同性婚姻法新規(guī)定,一定要看看!男同性戀者孫文麟、胡明亮于015年6月23日到芙蓉區(qū)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工作人員拒絕辦理,理由是二人申請結婚登記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法定結婚條件。孫文麟、胡明亮遂以“不服婚姻登記行政行為”向民政局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民政局對他們倆進行婚姻登記。公訴機關指控孫文麟、胡明亮犯聚眾淫亂罪,罪名成立,應予懲處,婚姻登記也應包括同性,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應理解為男女可以平等地與男方結婚,也可以平等地與女方結婚,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其理解明顯超出了有關婚姻法律中"男女"的文義范圍,屬于對法律的誤解,不予采納。原告人再一次提出,根據(jù)《憲法》等有關平等和人權的規(guī)定,婚姻登記排除同性是一種歧視,應當受理同性申請。法庭認定,這一說法違反了法律,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法庭裁決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五、八條以及《婚姻登記條例》第四、七條的規(guī)定,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結婚條件,如果當事人不具備結婚條件,應當告知其理由。
該案件中,孫文麟、胡明亮均為男性,其婚姻登記申請與我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不符。孫文麟、胡明亮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根據(jù),不應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孫文麟、胡明亮的訴訟請求均被駁回??赐臧咐闶欠褚裁靼琢?,2021同性婚姻法新規(guī)定,還是不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