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公正的,遇到婚姻問題一定要尋求法律的幫助,所以對于婚姻法解釋二很多人不理解,今天我們預期看看,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guī)定!
一,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guī)定
適用婚姻婚姻解釋法(二)第24條,其理論基礎是符合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決定了一方舉債必須是“夫妻共同生活”家事代理權的范圍確定一方的債務必須是“夫妻共同生活債務”
二,夫妻共同生活”債務舉證責任的分配。
1.婚姻法解釋二借款人主張其舉債為夫妻共同生活債務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債務方不能提供證據(jù),舉證責任應由債權人承擔。從風險防范角度考慮,應由債權人舉證;
2、從邏輯推理的角度,應由債權人進行證明。
3、從一般舉證規(guī)則來看,應當由債權人進行舉證。
4.從舉證責任難易程度上講,應由債權人舉證;
5.從推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來看,應由債權人舉證證明。
三,利益平衡原則要求正確界定適用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的前提和舉證責任。
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應以“合理的范圍”為基礎。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脫離了夫妻共同債務作為前提條件的弊端;
1.直接推定根據(jù)解釋(二)第24條,夫妻共同債務成為無遮攔的“敞開大門”
2、根據(jù)《解釋》第24條的直接推定,判斷夫妻共同債務是否存在,將沒有客觀標準和法律標準,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主觀態(tài)度。
3、違反《婚姻法》第24條的規(guī)定,直接推定婚姻關系,會助長虛假債務等不良風氣,破壞誠信原則,危及婚姻安全。